JF—2020—009

山西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说 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农民之间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农业机械作业服务行为。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提交能证明主体身份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并将证明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四、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为并列的选择内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在签订本合同时,要仔细阅读,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不予适用。
五、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后准确填写或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

山西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作业项目 □耕地 □播种 □除草 □收割 □中耕 □
机械名称
作业地点 区(市/县)   乡(镇)  村 
作业面积 □ 亩 □实际丈量  
作业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 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合同价款 单价:□  元/亩;□ 元/平方米;□   元/块
总价:  元 大写: 
作业质量要求
验收方式
结算期限 1.乙方□是□否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定金 元;
2.甲方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余款/□ 验收合格后即时一次性结清;
3. 。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2.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返还定金 / □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完成作业的,应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在作业中无论是否违章操作,造成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6. 。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请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服务合同条款,认真填写表格内容。
甲方(作业方): 乙方(委托方):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条款

第一条 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或作业条件特殊的,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约定作业质量或甲方进行作业示范,征得乙方认可后,再作为大面积作业质量标准。
3.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额及时支付费用;
3.应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4.应按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农机服务作业;
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有效票据。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农机作业;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和操作人员进行作业;
3.应为甲方提供农机作业便利条件;
4.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5.应按约定方式和数额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甲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在作业中无论是否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作业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委托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9.山西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9.山西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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