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22-0124 协议编号:
广州市存量房认购协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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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存量房认购协议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充分协商,
对协议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协
议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
2.为体现协议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
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
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
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协议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内选定或删除的内容,可分别用
【√ 】或【/】表示。
4.在签订协议前,有关当事人应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
证明文件,保证合同条款内容真实准确。
5.本协议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不动产
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
管存量房交易资金。
7.交易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交割房款的方式,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
金安全,签订本协议后,交易当事人尽可能选择银行或具有金融经营许可资
质的第三方机构(下称资金托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按
协议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等条件通过托管账号支付房款;如选择自
行交割房款而导致纠纷或引起其他后果的,风险自负。
8.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相关通知精神,房地
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
双方,根据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
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9.各方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虚报交易价格,否则应承
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0.本协议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未做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
11.本协议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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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日期:
广州市存量房认购协议
甲方(卖方): ;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
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公司注册证】【其他 】;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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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买方): ;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
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公司注册证】【其他 】;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
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
备案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信用信息卡号: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甲、乙、丙三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
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不动产权属情况
1.不动产权证地址(下称“该物业”): 。
2.不动产权证号码: 。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其他权属证明上的记载为准);本次交易转移面
积:
平方米。
4.使用性质:【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工业】【别墅】
【其他 】。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 】,总层数: ,
该物业所在层数: ,建筑时间: 。(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其
他权属证明上的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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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方式:【购买】【继承】【赠予】【析产】
【其他 】。
7.共有情况:【无】【共同共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
买权】【按份共有,甲方占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8. 该物业【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抵押权人
是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结清该物业借款。
9.甲方确认该物业如下情况,并以该现状售予乙方:
(1)【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
(2)【不带租赁协议】【带租赁协议】【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协议一起购入该物业,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
新的租赁协议】【租赁期到 年 月 日止,承租人 同意出售
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迁出】;
(4)【是】【否】占用学位,占用起始时间 ;
(5)【是】【否】存在【加建】【改建】【违建】;
(6)【是】【否】属于房改房;
(7)【不存在】【存在】设立居住权的情形。【甲方保证于过户前
办理完毕居住权注销登记】【乙方同意保留居住权至该权利消灭】。
10.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该物业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该物业享有
完整产权,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
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2】种方式计算该物业价款:
1.该物业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
写: 元整)。
2.该物业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转移面积】出售并计价,该
物业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
¥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以第【(1)】【(2)】种方式支付:
(1)【订金】人民币【5万元】【10万元】【¥ 元整
(大写: 元整)】,在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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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前,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同意退还全部订金;
(2)【定金】人民币【5万元】【10万元】【¥ 元整
(大写: 元整)】。
2.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通过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
系统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此前支付的款项自动转为
购房款,并按照下列第【(1)】【(2)】【(3)】种方式付款,若选择
【资金托管】,则由资金托管机构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时
间节点等条件接收和划转房款(除订/定金外):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以【自行交割】【资金托管】的方式,于【 年 月 日前】
支付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以【自行交割】【资金托管】的方式支付以下款项:
第1 期房款( 人民币) ¥ 元整( 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2 期房款( 人民币) ¥ 元整( 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3 期房款( 人民币) ¥ 元整( 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房款:乙方以【自行交割】【资金托管】的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 元整( 大写:
元整)。
第二期房款:乙方以【自行交割】【资金托管】的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整)。
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甲乙双方自行】【委托按揭服务机构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
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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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组合贷款】,贷款金额由贷款机构支付给甲方。贷款批准金额、贷款年
限最终以贷款机构为准。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以保
证按揭手续顺利办理。
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①】
【②】种方式处理:
①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
支付剩余房款。
②解除协议,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
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①】【②】种方式处理:
①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
支付剩余房款;
②解除协议,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甲乙双
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该物业房屋交接确认
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物业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
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
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
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1)】【(2)】
【(3)】方式办理:
(1)该物业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该物业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①】【②】种方式
办理:
①甲方同意将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结余款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给
乙方。乙方在办理完该物业交易过户后持不动产权属证明书、身份证等到
专户管理银行自行办理更名手续。
②甲乙双方在办理完该物业交易过户后持不动产权属证明书、身份证
等到专户管理银行自行办理更名手续时,乙方同意将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
的结余款转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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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物业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①】【②】种方
式办理:
①由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方可
办理该物业的交易过户手续。乙方应于自办理完该物业交易过户后,持《广
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明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
理更名手续。
②由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
第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
权转移登记。丙方应当事前如实告知甲乙双方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提
供的证件材料,并协助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费】【卖方承担全部税费】【买方
承担全部税费】方式缴付税费。
2.签署本协议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全
部由卖方承担】【全部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方式缴付税费。
第七条 中介服务费的给付
1.甲方选择【(1)】【(2)】方式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1)甲方于 前通过资金托管机构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总额
(人民币)¥ 元整,由资金托管机构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的支
付比例和时间节点等条件接收和划转中介服务费。
(2)甲方通过自行交割方式分期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甲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签订本
协议当天支付(人民币)¥ 元整;交易过户递件成功当天支付(人民
币)¥ 元整;甲乙双方签妥该物业房屋交接确认书当天支付(人民
币)¥ 元整 。
2.乙方选择(1)(2)方式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1)乙方于 前通过资金托管机构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总额
(人民币)¥ 元整,由资金托管机构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的支
付比例和时间节点等条件接收和划转中介服务费。
(2)乙方通过自行交割方式分期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乙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签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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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当天支付(人民币)¥ 元整;交易过户递件成功当天支付(人民
币)¥ 元整;甲乙双方签妥该物业房屋交接确认书当天支付(人民币)
¥ 元整 。
3.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的,违约方每
日按未付中介服务费【 % 】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丙方义务和责任
1.丙方有义务审查甲乙双方及代理人的身份、委托关系,要求甲方通
过查册提供真实、最新的物业产权登记资料。
2.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为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3.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泄露甲乙双方的信息资料等,因
丙方过错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的解除
在签订本协议至甲乙双方通过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广州
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前,甲乙双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在
此期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订金】【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在此期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
还订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逾期网签的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网签手续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总房
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 】为上限,
逾期超过【 】天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以总房
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解约违约金。
2.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5‰】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仍未交房的,乙方
有权解除协议。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四
条约定的该物业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
总房款【5‰】【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2 ) 由于乙方原因, 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 按以下方式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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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
【5‰】【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仍未支付的,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协议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
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4.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
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解除协议,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未按约定提前结清贷款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提前结清贷款,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
【 】为上限;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甲方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解约违约金。
6.未按约定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因一方原因未按约定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守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
以【 】为上限;逾期超过【 】天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
协议,并要求违约方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日【 ‰】支付解约违约金。
7.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后,若甲方
不按本协议约定将该物业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该物业成交价的【10%】【 %】,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甲乙双方在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后,若乙方
不按本协议约定买入该物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物业
成交价的【10%】【 %】。
第十一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
另一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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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签订后,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一
方不能按期办理网签手续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需要延迟履行或者
解除的,双方应友好协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因
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通知相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方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按下述第【1】【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该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约定
本协议首页记载的各方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
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
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房地
产中介服务机构 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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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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