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2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依据特种设备目录中电梯的相关内容而在山西
省开展的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包括:“普通维护保养”和“按需维护保养”模式。
2、维护保养: 为保证电梯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的清
洁、润滑、检查、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的活动。
3、使用单位:具有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
为电梯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电梯实际使
用管理者。
4、维护保养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
单位。
5、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权为“************”。
3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甲方)
维护保养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关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
管理、维护保养中的权力与义务。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
商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及维护保养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管理的(项目名称) ,
位于(项目地址) 的 台电梯提供维护保养和故障
修理服务。具体内容(见下表所示)
维护保养模式: 普通维护保养 □ 按需维护保养 □
第二条 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及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要求,结合所
保养电梯使用特点,确定维护保养内容。普通维护保养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编号
梯号
电梯
类别
型号·规格·参数台数制造厂商年检日期
保养
期限
保养
方式
年保养
费元/台
保养费
小计
台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4
T5002-2017)规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按需维护保养的电梯乙方可根据使用单
位需要、电梯使用状况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现场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周期等,对具有
基于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的电梯,乙方应当实时监测电梯的运行状况,实施在线检查维
护,现场维护保养间隔最长不超过3 个月;对尚不具备物联网系统的电梯,乙方应当每15
天通过现场实施或照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检查维护。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做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样本,实际签署合同时
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内容作为附件)
第三条 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电
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GB/T18775-2009)(不含杂物电梯)等相关标准,
并在工作质量方面承诺达到以下指标:
1、应急响应不低于 次(使用单位每周随机考核2 次,维保单位的电梯服务热
线在3 分钟内接通并成功响应的次数);
2、 救援到场时间承诺不超过 分钟;
3、 维护保养执行率(规定维护保养周期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的比例,按照使用单位
确认后的维护保养记录进行计算);
4、 投诉次数0(是指投诉的内容真实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由于维护
单位原因造成的投诉);
5、 行政处罚数0;
6、 单台电梯停梯次数不大于 次(不包括外部原因及人为原因引起的故障停梯);
7、故障及时修复。一般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 小时;更换易损件故障修复时间
不大于 小时;更换非易损件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 小时。
第四条 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计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剩余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应于合同生效后第7 个月的第一周支付给
乙方,金额为 ,大写 元整。
5
2、 支付方式: 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乙方合同指定帐户。
第六条 维护保养方式
口清包 口半包 口大包
1、清包:按照双方确认的维护保养内容和质量标准,对相关维护保养项目提供例行
维护保养服务,保养过程中需更换的配件及所需辅材应由甲方承担。
2、半包:按照双方确认的维护保养内容和质量标准,对相关维护保养项目提供例行
维护保养服务,在保养期内免费提供电梯安全使用所需要的单件价格不超过200 元人民
币的电梯零部件和辅助材料,超过200 元人民币的由甲方承担。
3、大包:按照双方确认的维护保养内容和质量标准,对相关维护保养项目提供例行
维护保养服务,在保养期内免费提供电梯安全使用所需要的易损件和辅助材料,以及部
分零部件。
备注:大包项目乙方不承担更换的零部件
第七条 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电梯以及附属设备的一切翻新、装饰、土建维修等工程。以及《电梯
施工类别划分表》中规定的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
2、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变化而改造、修理的电梯设备,或需要增加
新的附件及其土建整改工作。
3、因甲方使用或管理不当(包括任何属于故意人为破坏)损坏的零部件更换(例如:
轿厢装璜、厅/轿门划伤、撞击变形的修整、更换,人为原因进水造成的损失等等);扶
梯扶手玻璃破碎、扶手带人为割伤、开裂、人为梯级变形、人为梳齿板缺齿等,不可抗
力(如战争、火灾、水灾、风暴和地震)所造成的电梯修理或零部件更换项目。
4、维护保养服务期间的日常耗材(如日光灯、节能灯、润滑油等消耗品)。
第八条 额外费用
本合同规定以外需更换的零部件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的其他服务,经甲方确认后另
行支付。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1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
6
1.2 乙方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质量标准或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在维
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1.3 由于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甲方设备或第三方损失,甲方应有追偿的权利。
1.4 乙方维护保养过程中,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甲方有权责令改正,必要时终
止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
2. 义务
2.1 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
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
(10)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检记录;
(11)上一年度的定期检验或检测报告。
2.2 甲方应按电梯产品的使用说明、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并负
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电梯的供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
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
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2.3 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7
(4)接受乘客投诉,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配合乙方完成电梯的维修工作,并对维修结果签字确认。
(6)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演练,作
出记录。
(7)对乙方的年度自检工作进行确认,并在自检报告上签字。
(8)做好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2.4 根据双方约定的维护保养质量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在相关记录中填写应急
响应时间、故障救援到场时间、维护保养项目完成情况;电梯停梯时间、次数、故障修
复时间等数据,并作为考核依据。
2.5 按合同约定支付保养费用,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造
成设备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停梯等,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2.6 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对本项目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加装装潢、改造等工作。
2.7 负责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检验、检测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8 电梯设备的保险费用,应由使用单位和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承担。
第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电梯原始技术资料。
1.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3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1.4 清包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部件,否则因此造成的电梯停梯
乙方不承担责任。
1.5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甲方维修所需要的时
间、材料以及恢复使用的条件,必要时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义务
2.1 应有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2 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维护保养模式,维护保养周期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并按规定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8
2.3 维护保养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2.4 针对电梯使用状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状况的报告,并提出相关建
议。
2.5 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能够满足相关安
全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2.6 电梯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承诺时间内恢复电梯的正常使用,如无法按承诺时间
完成上述工作,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
2.7 乙方应在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或检测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全面自
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
2.8 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对电梯实施的检验、检测工作。
2.9 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2.10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
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额10%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
责任。
5、乙方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质量标准或要求时,乙方应当返工
直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延续及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续约的,应当于合同期满前30 天内重新签订合同。
2、合同到期,甲方仍需乙方继续服务,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使用单位确认后的维护
保养记录单为准),应视为合同的延续,双方执行原合同。并尽快签订新合同。
3、因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甲乙双方
9
协商一致,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合同。
4、合同未到期,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且又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方须承担违约
责任。
5、甲乙双方单位是否更换法人或责任人,均不影响已签合同的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双
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2、本合同所指对电梯的故障排除,不包括对电梯电子板及零部件本身的修理。
3、若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电梯损坏或
任何损失及延误等,乙方不负担责任。
4、甲方发生名称变更,应及时变更使用登记,并及时书面通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
乙方,并附证明文件。
5、使用单位主体发生变更,应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未履行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附 则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
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4 小时维修保养电话: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电梯按需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备注说明:
10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梯安全管理员: 传 真: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
附件:电梯按需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以下表1、表2、表3 项目仅为示例,实际以双方约
定的项目和周期为准)
表1 天(或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使用单位:
序号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维护保养
方式
结果
1
询问、查看使用单位管理人
员周期内巡查表、反馈问题
逐条处理并解决/更换
2
首层外呼显示、按钮、消防
开关护罩
显示、护罩齐全、外呼按钮有效目测/检测
3 轿厢显示、开关门按钮显示正常 ,按钮有效 目测/检测
4 光幕或触板动作灵活可靠目测/检测
5 轿内报警装置测试工作正常、有人接听目测/检测
6
载货电梯轿厢检修、专用、
司机、直驶、停止开关
测试工作正常目测/检测
7 轿厢照明、通风照明,手动测试通风正常目测/检测
8 轿门自动开关门速度正常、耳听无摩擦异响目测/维修
9 轿内乘坐正常运行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精度符合听测/维修
10
机房门、锁、窗、通风、照
明、有无漏水、灭火器
发现问题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处理目测
11 机房标识、绳孔
目测门标识、平层标识、运行方向标识、
救援流程,操作规范齐全
目测
1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目测齐全,在指定位置目测
13 绳头组合、弹簧高度
螺母无松动、开口销齐全并打开,高度一

测量/调整
14
绳头弹簧高度偏差检查曳
引轮绳槽深度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
合制造单位要求
维修/记录
15 机房检修或紧急电动有效,运行正常检测/维修
16 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
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目测/调整
17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螺丝灵活可靠、螺丝紧固目测/调整
18 制动器监测、检测装置有效测试/调整
19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测试
20 限速器轮槽及钢丝绳清洁无油泥; 目测/清洁
21 照明或动力回路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检测/整理
2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动触点、静触点接通良好,无烧焦糊检测/更换
12
23 控制柜各部件清洁、显示正常、工作正常目测
24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照明工作正常检测/更换
25 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目测/补充
26
轿顶、平层开关、导靴、滚
轮、护栏
清洁,磨损情况、牢固清理/更换
27 轿门机构、皮带、门刀运转正常目测/调整
28 轿门电气触点、随行缆线接触良好、无破损摩擦目测/调整
29 层门上下滑道、门扇清洁,无卡阻、垂直平整清理/调整
30 层门自关闭、电气触点接触可靠测试/调整
31 啮合深度、机械开锁装置不小于7mm,可靠打开或复位测试/调整
32 底坑停止装置、照明工作正常测试
33 底坑爬梯、防护栏牢固可靠测试/紧固
34 底坑环境清洁,有渗水、积水通知使用单位处理清理
35 底坑补偿及悬挂装置补偿绳或补偿链不能拖地、切固定牢固紧固/调整
36 有齿轮曳引机润滑油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测量/提示
37 耗能缓冲器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
无锈蚀,压缩可复位
测试
38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
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钢丝绳伸长有保护余量测试/调整
13
表2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和要求
使用单位:
序号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维护保养
方式
结果
1
电动机与减 速机连轴器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
等现象
目测
2
限速器轮、涨紧轮、机房导
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有注油孔的进行润滑
润滑
3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
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有注油孔的进行润滑
润滑
4 对重缓冲距符合标准值调整/提绳
5 上下极限开关与缓冲器间隙尺寸要求符合工作正常测试/调整
注:半年以内(含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表1 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
还应当符合表2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14
表3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和要求
使用单位:
序号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维护保养
方式
结果
1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
合要求
检测/更换
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测试/更换
3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
造单位要求
清洁/调整
4 制动器制动能力空载上行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
制动试验
测试/更换
5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测试
6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
器出厂15 年内的,每2 年进行
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
使用年限超过15 年的限速器,
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
校验)
工作正常
检测/调整
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工作正常测试/更换
8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
试验
工作正常
测试
9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
件安装螺栓
紧固
紧固
10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支架
固定、无松动
紧固
11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清洁,压板牢固紧固
12 随行电缆无损伤检查
13 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目测
14 轿厢称重装置准确有效、满载在超载动作前测试/调整
15 安全钳间隙、钳座左右同时动作,固定、无松动紧固/调整
16 轿底、轿壁各安装螺栓紧固紧固
17 缓冲器固定、无松动、复位符合紧固
注: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表1、表2 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
符合表3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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